关于做好 2019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丨 阅读次数:2575
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9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成都、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阿坝、甘孜、凉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部署和《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 号)精神,现就做好中央 2019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19 年特岗计划我省实施范围与 2018 年相同,具体详见《中央特岗计划四川省实施范围》(附件 1)。
(二)招聘数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我省 2019 年招聘特岗教师计划数,各县(市、区)具体招聘名额根据各地申报设岗情况统筹核定下达市(州)。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本科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3.年龄不超过 30 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年人均 3.46 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 2019 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 2019 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019年根据 2019 年度实际在岗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五)工作重点。一是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二是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音体美、物理、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三是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积极申报特设岗位
(一)摸清教师队伍状况。各实施项目县(市、区)要尽快调查摸清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状况,认真填写《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 2)和《2020 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附件 3),经县(市、区)教育、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州)教育、编制、财政、
人社部门汇总审查同意,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Excle 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并将纸质版原件(按规定加盖部门公章)报教育厅人事教师处,2020 年不再组织申报当年需求计划。
(二)认真把握重点要求。特岗计划实施项目县(市、区),应当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编制难以调剂的县(市、区),要利用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设置特设岗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充分考虑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岗位,并优先满足村小和教学点教师补充需求。各实施项目县(市、区)要深刻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立足本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切实用足用好中央特岗计划政策。
三、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和管理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特岗教师招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报名和笔试工作,并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岗前培训、派遣上岗等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社等部门组织,个别市(州)招聘岗位少、设岗县(市、区)分散的,也可由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教育、人社等部门统一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和岗前培训工作。招聘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解决。
教育厅将根据各地特岗计划申报情况,通过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2019 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简称“招聘简章”),明确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数及招聘工作的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招聘简章》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派遣上岗等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秩序,保障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执行。
省内各高校尤其是师范院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特岗计划”优惠政策和实施成效,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特岗教师。
(二)强化特岗教师管理。各地要按照《四川省“特岗计划”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管理、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好工资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
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确保工资收入水平与当地同级公办教师平均水平一致。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当地政府承担。当地财政负责落实资金,用于解决服务期间特岗教师全部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省上将加强对特岗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适时进行通报。
各地要加强特岗教师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增强特岗教师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促进特岗教师健康成长。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反映各地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政策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就业工作。2016 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将满,各设岗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留任工作,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从教,并确保落实工作岗位,使用空缺编制纳入编制管理,可不再约定试用期,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对不愿意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要在他们离校前做好工作、财产等交接工作并完善相关手续。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签订了聘任(用)合同的,将其人事档案(含服务期间核等档案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转移到他们新聘工作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其人事档案(含服务期间考核等档案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中组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 号文件规定,直接转移到生源所在地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附件:
1.中央特岗计划四川省实施范围
2.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
3.2020 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
中央特岗计划四川省实施范围
1.成都市(4 个):都江堰市、崇州市、大邑县、彭州市。
2.攀枝花市(3 个):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3.泸州市(3 个):叙永县、古蔺县、合江县。
4.德阳市(6 个):绵竹市、什邡市、旌阳区、罗江县、中江县、广汉市。
5.绵阳市(9 个):北川县、平武县、涪城区、安县、游仙区、江油市、盐亭县、梓潼县、三台县。
6.广元市(7 个):旺苍县、朝天区、苍溪县、利州区、青川县、剑阁县、昭化区(原元坝区)。
7.乐山市(5 个):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沐川县、市中区。
8.南充市(7 个):仪陇县、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高坪区、营山县、蓬安县。
9.宜宾市(5 个):兴文县、屏山县、珙县、筠连县、高县。
10.广安市(6 个):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
11.达州市(7 个):宣汉县、万源市、通川区、达川区、开江县、大竹县、渠县。
12.巴中市(5 个):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巴州区、恩阳区。
13.雅安市(5 个):石棉县、芦山县、宝兴县、汉源县、荥经县。
14.阿坝州(13 个):马尔康市、阿坝县、金川县、红原县、小金县、壤塘县、若尔盖县、汶川县、茂县、松潘县、黑水县、九寨沟县、理县。
15.甘孜州(18 个):泸定县、丹巴县、康定市、炉霍县、九龙县、道孚县、甘孜县、色达县、新龙县、稻城县、白玉县、德格县、石渠县、乡城县、巴塘县、得荣县、理塘县、雅江县。
16.凉山州(17 个):西昌市、会东县、雷波县、喜德县、金阳县、冕宁县、德昌县、布拖县、越西县、宁南县、会理县、昭觉县、甘洛县、木里县、盐源县、普格县、美姑县。
共 120 个县(市、区)
附件2: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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