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四不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丨 阅读次数:2995
为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多渠道、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在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望广大师生对上述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8-2653789 2651228;监督举报邮箱:147494580@qq.com。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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